欣賞;喜歡;愛?
我一直不太敢用這個字。
即便常常在流行歌曲中唱著
或是在好萊塢電影中看著男女主角深情望著對方說出的台詞
但我一直不太有把握
當然啦
對於家人,倒還不至於說不出口
但是對於情人
印象中還未曾好好使用過這樣的字眼
畢竟「愛」這個字是多麼的沈重和慎重
從某種角度來解讀我這樣的心態
其實感覺還挺保守的
***
對我而言欣賞一個人好像是常有的事
身邊熟悉或不熟悉的人們
只要有我所喜歡的特質
也許是個性 言談 或是外表
我就或多或少會對那些人產生欣賞的感覺
而喜歡則是和一個人長久相處之後
發現她 / 他的性格和個性是我樂意親近的
就可以用喜歡來形容吧
通常能成為好朋友的都一定是自己喜歡的人
而如果是很喜歡很喜歡的人
也許在某種程度上就已構成我會想要追求成為情人的標準之一吧
(因為還有其他的條件也是需要構成的 所以只是其中之一)
愛呢?
老實說我對情人間「愛」的認知並沒有許多經驗(請不要反駁我謝謝 XD)
比較深刻的兩種大概是家人親情間的愛
再來就是從小在教會裡所說的「上帝的愛」
這兩種愛都是非常深刻而且不求回報的
我還記得舊約聖經中有一段對於愛情的描寫讓我印象深刻:
「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,帶在你臂上如戳記。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,嫉恨如陰間之殘忍;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,是耶和華的烈焰。」 -- 雅歌8:6
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的緣故
讓我一直以來都不太敢輕易地說愛
就算已經身陷熱戀之中
常常也只是用「喜歡」、「很喜歡」、「真的非常喜歡」來表達自己的情感
有時候自己都會覺得是不是自己和這樣的世界格格不入
因為我實在沒有辦法將那些掛在嘴邊的愛、速成的愛或者說簡簡單單不用想太多的愛
拿出來給我身旁親愛的情人
也或者是有時候我真的還不夠愛著他就已經在一起的緣故
或者是那些當下我以為已經足夠了
但我想心底對於愛的定義卻還是那個「烙印在心上和手臂上如同烈焰一般」的愛
還有那種血濃於水 無法切開甚至是命定的愛
所以才會每次都說不出口嗎?
自己有時候想想
好像也只是定義上不同的問題
那些能對著剛認識連朋友都還稱不上的人說「愛你愛我」的人
其實也沒有說謊
只是往往過了那個愛的當下
就消失不見了
這樣說來我會這麼堅持一個字的無聊定義
其實也只是希望那樣的狀態能夠持續久一些
那些他們眼中短暫又美好的狀態
在我們兩人之間
能夠延續長一點
看看能否牽著手畫到很遠很遠的地方
:]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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